2019级研究生答辩流程及注意事项(含系统操作流程)
2019级研究生答辩流程(含系统操作流程)
一、答辩安排
首先与导师确认答辩时间、地点、形式及答委会成员,然后在系统中做如下操作,具体见操作手册
在我的答辩申请应用模块依次做如下操作
1、论文评阅通过后,学生进行答辩安排。
2、选择并录入答辩委员会专家。
录入答辩安排并提交后,需依次请导师、分管副书记、分管副院长审核答辩会资格,全部通过后,到309办公室请付老师在系统中公示答辩安排,注意,硕士研究生答辩至少公示3天(在答辩公示管理应用里查询)。答辩前每位学生需提前准备答辩决议(电子版),具体要求咨询导师或答辩秘书。
二、答辩结束
答辩结束后,请答辩秘书老师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结果(答辩记录,答辩决议,答辩成绩),秘书老师提交后,请付老师在系统中确认答辩结果。
三、学位申请书打印
答辩结果通过后,学生端可以进入我的答辩申请应用,打印学位申请书(表一及人事归档表)。学位申请书中的成绩单在纪忠楼自助打印机打印、答辩申请表在学生端系统中单独打印。成绩单和答辩申请表直接装订在申请书的相应位置。注意补充学位申请书中系统中无法同步的内容(手写补充),注意答辩决议处需要答辩主席签字,院系秘书及院系意见暂时不需要签字,学生交材料时统一签字即可。
四、学位申请
答辩结果通过后,进行学位申请。点击我的答辩申请应用,点击学位申请。填写相关内容。(注:相关信息将用于上报教育部,请务必保证填写信息的准确性。如因出现错误造成不良后果,责任将由研究生本人承担。)
五、终版论文上传
详见操作手册
六、提交纸质版材料
请按照材料档案袋的目录,提交相应材料(其中论文评阅书请在系统中打印,每一份评阅书都需要单独的审核表(不要把两份审核表汇总在一起),如果成绩是A,就需要提交导师审核表;如果成绩是B,则需要一份导师审核表和一份学院审核表;否则后面交纸质版材料的时候也是不能通过审核的,无法上会)截止日期5月27日17:00,过期不候。
提交学位档案材料时间:逾期不候
5月23日(周一)下午14:00-17:00
5月24日(周二)下午14:00-17:00
5月25日(周三)上午09:30-11:30,14:00-17:00
5月26日(周四)下午14:00-17:00
5月27日(周五)上午09:30-11:30,14:00-17:00
地点:机械楼309办公室
联系方式:52090520